8月12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金塔县人民法院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刘平担任审判员在刑事审判法庭内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7起刑事案件。
该7起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征得各被告人同意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办案法官向各被告人告知了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认真审查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和合法性,在充分听取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依法当庭宣判。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司法改革以来,金塔县法院入额院领导深入一线办案,不仅积极落实了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工作机制,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同时,为全院法官、法官助理做出了表率,树立了标杆,鼓舞了全院的士气,充分发挥了“领头雁”效应。院长带头办案,带动了全院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切实增强了全院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了案件办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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