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上演了一幕温馨情景剧,当李某从法院工作人员手中接过2.4万元转账支票的那一刻,沉重中还是没有掩饰住内心的一丝喜悦,不禁连连感叹:“多年的烦心事总算有了初步的结果,感谢你们对我的关心,让我在困顿中有了盼头”。
事情还得从一起交通事故说起,2016年4月,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左转弯时与相向驶来的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李某身体多处残疾,治疗费用较大。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赔偿李某各项花费和损失共计8.9万元。该案立案执行后,经执行法官线上查控和线下调查,查明王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王某患类风湿关节炎丧失劳动能力,儿子精神二级残疾,家中生活极其困难,根本无力赔偿李某的损失。执行中法官还得知李某与其丈夫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和收入,为治疗负债较多,生活比较困难。
多年来,执行法官也试图通过救助、救济渠道帮助李某解决生计问题,但收效甚微。今年以来,随着司法救助政策的变化,法官帮助李某再次申请司法救助,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李某给予司法救助。司法救助不仅有利于解决当事人面临的生活困难,也有助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司法救助金的发放传递司法温暖的同时也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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