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申请人春某要求被申请人宝某返还“宝瓶天珠”一颗,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县法院及时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
2021年5月,宝某以鉴赏为由借走春某“宝瓶天珠”一颗,并约定事后及时归还。数日后,春某要求宝某归还所借“宝瓶天珠”,但宝某声称东西不小心弄丢了,提出以网上购买类似物品赔付春某,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春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宝某返还其“宝瓶天珠”。案件受理后,调解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为朋友关系,为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首先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与双方分别进行沟通,给双方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缓解了双方矛盾。随后采取“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对双方进行耐心沟通疏导,运用情、理、法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经一番说理析法,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申请人当场向申请人支付了2000元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近年来,肃北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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