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成功调解并执结了一起涉企执行案件,最大限度减少了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8年9月,金塔县某石材企业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开采花岗岩被政府相关部门立案查处,立案查处期间,执法人员在例行核查中再次发现该企业仍存在违法开采行为,政府相关部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处以人民币214.7万元的罚款。到期后该石材企业因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政府相关部门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在金塔县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局随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法官本着多运用和解、调解的方法,积极联系申请人与被执行企业,经过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被执行人提交了还款保证书后,向申请人发出征求意见函,申请人复函同意其履行意见,最终双方经协商同意和解,被执行人分期履行案款,一起涉企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金塔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对涉企业执行案件既要攻坚克难、严格执行,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因企制宜、善意文明执行,最大限度地降低执行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切实把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理念融合到执行实践中,这样不仅能对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有救治可能的企业重新盘活,还节约了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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