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互帮互助、团结友爱才是邻里之道。近日,金塔县法院顺利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引起的诉讼,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
王某、刘某是隔壁邻居,原本相处和睦,关系较好。因刘某在焚烧自家后院垃圾时,疏忽大意引起火灾,烧毁了王某后院的一颗梨树。造成的损失虽然较小,但因双方未能及时沟通,导致矛盾越来越大,在镇、村调解无效后诉至法院。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曾经是和睦相处的好邻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启动调解程序。调解中,双方情绪激动,剑拔弩张,完全没了往日融洽的邻里关系。法官严厉制止并重新维持好秩序,分别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劝导和释法析理,经过三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了几十年的好邻居不应该因为一棵树撕破脸皮,最终双方一致同意将烧毁的树砍伐后种植新树,并当场握手言和。
近年来,金塔县法院受理多起涉及邻里纠纷案件,羊吃庄稼、啃树皮,水淹田地,农药毁损邻地庄稼等纠纷屡见不鲜。虽然案件标的较小,但是产生的矛盾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坚持以化解矛盾为目的,对简单案件进行庭前调解,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最终化解矛盾,解决邻里纠纷,实现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也赢得了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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