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通过一案的调解成功处理了两车的赔偿问题,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1年3月,原告付某的父亲老付驾驶原告所有的小型越野客车与被告王某驾驶的重型罐式半挂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告的父亲老付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告王某负次要责任。后付某要求被告王某赔偿车辆修理费的30%即1.4万元,被告拒绝赔偿,原告付某诉至法院。庭审中,王某认为自己是受雇于他人,应当由车主赔偿,双方就赔偿事宜争执不下,难以达成一致。后经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被告王某同意先行赔偿原告付某的损失,原告也承诺会配合被告王某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告所驾驶车辆损失,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当庭履行赔偿费用及诉讼费,双方当事人对法院高效的调解工作表示高度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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