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责任重于泰山。自2021年10月19日起,金塔县实施严格的管控措施,全县即时进入应急状态。金塔县法院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面进入战时状态,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从早、从快、从细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以及上级法院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防控疫情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以坚定的信心决心,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之中。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迅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疫情防控办公室全面负责院机关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和相关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强化措施,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畅通信息传达和报送渠道,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干警24小时无缝衔接值班,及时掌握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做好单位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上报统计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排查登记全院干警及家属近期旅居史、行动轨迹、接触史、核酸检测完成情况及身体健康状况,并及时向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登记。严格做好院机关走廊、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餐厅等公共场所、物品、设施的清洁消毒,要求全院干警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做好体温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向疫情防控办公室进行报备。
加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单位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单位QQ群、微信工作群及时推送全县疫情防控要求,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科学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开展科学预防,不断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对身边的人主动做好释疑解惑工作,积极开展正面引导,有效消除恐慌情绪,要求全体干警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进一步坚定打赢疫情防控战的信心和决心。
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审执工作。为在特殊时期内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严格按照全县疫情防控和上级法院相关要求,合理安排审执工作,第一时间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调整事宜公告,提醒当事人因防控、抗击疫情导致暂停、暂缓实施相关案件审理、执行,案件办理期限顺延等相关事项,鼓励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调解、远程开庭和网上执行,在保障当事人诉讼需求和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案件办理不打烊。
抽调专人,助力全县疫情防控。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抽调10名干警,由院领导带队投入到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现场指挥,积极配合社区做好全县第一轮和第二轮全员核酸采样,在核酸采样点积极协助医护人员做好核酸采样登记、现场群众引导、秩序维护等工作,与全县人民一道全力构筑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