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7日,本应是与家人相伴、放松身心的周末休息日,但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却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坚守在工作岗位上,顺利将执行案款发放给申请人。
2019年2月,李某将自家门店出租于黄某用于经营生意。因门店所处位置人流量暂时较少,遂双方签订合同时,李某给予优惠政策,只收取了部分房租,并允诺黄某剩余房租于2020年2月再收缴。转瞬即逝,2020年2月到来,当李某向黄某收缴剩余房租时,黄某以生意经营不佳,资金周转不灵为由,拖欠房租。李某后经多次催要无过,遂将黄某于2020年8月诉至人民法院。玉门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黄某返还李某剩余租金。但由于黄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给,李某于2021年2月再次将黄某诉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到达执行局后,执行法官联系黄某主动履行案款,但黄某迟迟没有行动。执行法官通过查询李某名下财产,发现银行卡有余额,采取了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2021年7月16日李某主动联系法官,履行了剩余案件款。2021年7月17日周六早上,执行法官为李某办理了领款手续,至此,案件执结完毕。
与手持法槌、端坐法庭审案的法官不同,执行法官的任务是把书面的公正“落到实处”。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加班加点处理案件,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发扬敢于担当,勇于吃苦、拼搏奉献精神,以实际行动树立执行法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力争给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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