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3日,一面印有“办利民之事,怀爱民之心”的锦旗送到了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梁林春的手中。“感谢玉门市人民法院高效快捷的执法作风,让我在立案一周内收到执行款。”案件当事人紧紧握住梁局长的手,真诚的表达自己的谢意。
案情回顾:
2021年4月,玉门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杨某诉被告陈某民间借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经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陈某于2021年7月底偿还借款本金加利息15000元。时间转瞬即逝,直到2021年9月被告陈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9月16日杨某将陈某再次诉至法院。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件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告陈某沟通都无结果,后采取冻结银行卡,扣划等强制措施将案款执行到位,并通过法院执行款专户发放给了原告杨某,至此案件执结完毕。
“执行百日会战”开展以来,玉门市人民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安排部署,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在做好释法明理说服教育的同时,合理运用惩戒措施,着力提高执行质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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