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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玉门法院:甘草买卖起纠纷,法官精心调解化矛盾

来源: 作者:蔡万龙 责任编辑:玉门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1/11/2 16:05:1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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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玉门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甘草买卖引发的商贩与种植户之间的矛盾纠纷案件,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对法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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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某系外地甘草收购商,与玉门市饮马农场种植户彭某某签订了一份甘草收购合同。双方对收购价格、质量标准、定金等进行了约定,赵某某按照约定向彭某某支付定金。定金支付后彭某某开始采挖甘草,等甘草全部采挖完以后,赵某某发现甘草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收购标准,遂拒绝收购甘草,并要求彭某某返还定金,但彭某某认为赵某某曾挖坑采样,现甘草已经全部挖出,赵某某的拒收行为给他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拒绝返还定金,双方纠纷因此引发。纠纷发生后,经农场场部人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未果后,赵某某将彭某某起诉至法院,诉请判令彭某某返还定金。

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发现本案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双方积怨较深,只要化解双方积怨,自然就会事结案了。法官一边多次通过电话与外地商贩赵某进行释法明理,一边多次到彭某某家中,以聊天、拉家长的方式,耐心倾听彭某某心声,适时疏导情绪、讲道理、明法律,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当场履行了案件款,并对法官的敬业精神表示感动,对法院工作表示点赞。

做到事结案了,充分化解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玉门市人民法院玉门镇法庭一直秉持的司法理念。该案的顺利调解及当场履行,既减轻了双方的诉累,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也让双方的矛盾得到了实质性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