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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玉门法院:二次治疗产生矛盾纠纷,统筹协调减群众诉累

来源: 作者:刘晔 责任编辑:玉门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1/11/2 16:22:5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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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调解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焦某、陈某、某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心平气和解决矛盾。

焦某在2020年曾起诉过陈某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已经对其做出过赔偿,在2020年12月21日焦某在进行二次手术治疗时,因个人体质,导致伤口久久不能愈合,在医院治疗多日才出院,二次手术费用远高于焦某第一次起诉时司法鉴定的治疗费。所以为了避免自己的遭受损失,焦某又将陈某与保险公司再次起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巡回法庭工作人员将相关诉讼材料积极送达至当事人手中,同时通知焦某准备好自己的诉讼材料。承办人仔细阅看焦某提供的证据,发现焦某病例中治疗的天数异常,并将病例记录告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对该案件上报省公司征求意见,保险公司积极协调处理,对焦某的伤势治疗费用提前做好专业鉴定工作,对二次治疗提供了具体意见。在庭审中,法官帮焦某整理好证据,核算费用,并组织双方对各项费用审核,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经主持调解,焦某、陈某、保险公司最终达成协议由保险公司按约定的期限赔偿费用到焦某银行卡中。拿到调解书的那一刻,焦某明显松了一口气,感激的说“再也不用一趟趟的往法院跑了。”

人民法院在处理矛盾纠纷中,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要多一点耐心,多一点理解。要在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应对复杂局面的本领,获得群的满意,锤炼“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干事能力,把实事办好,办案办到群众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