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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玉门法院:装修瑕疵引纠纷,当场履行促公正

来源: 作者:王宝军 责任编辑:玉门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1/11/2 16:27: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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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日上午,玉门市人民法院分调裁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纠纷案件,不仅双方之间的矛盾得到化解,原告还拿到了被告当场支付的剩余装修款。

2018年12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的房屋进行装修,2019年装修完工后,被告就剩余装修款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因装修存在瑕疵,剩余装修款4000元,被告一直未向原告支付。原告多次索要未果后,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装修款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至此,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前往被告家中送达传票,倾听了被告的意见,查看了装修存在的瑕疵。在调解过程中,针对双方的矛盾纠纷,提出意见。最终原告自愿放弃利息的主张,被告也爽快的将剩余装修款当庭支付给原告,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玉门市人民法院始终践行着“司法为民”的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调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力促当事人当场兑现,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