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执行问题,玉门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的执行行动,将保障农民工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列为工作重点,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李某某等申请人申请执行满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涉及15名农民工工资,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线上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满某某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多次开展线下调查及沟通,认真核实每一条线索。最终,调查到满某某在政府某部门尚有未支付的工程款,其出售了几十亩地的玉米款也尚未领取,另外还有一辆私家车。执行法官及时沟通政府某部门将未支付的3万余元的工程款依法予以截留提取,对被执行人的私家车辆予以查封,在强硬的执行措施威慑下,被执行人也将出售的玉米款交到法院。案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2021年10月19日下午3时,执行法官通知涉案农民工到法院领取款物,当场一一核对农民工的银行信息和欠款金额,将部分执行款发放到每位申请执行人手中。对于剩余的执行款,满某某也承诺在2021年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至此,本案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保障农民工拿到血汗钱。
一年来,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对涉民生案件实施“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线上线下相互配合,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让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真正感受到执行的力度和执行的获得感,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民生的职能作用,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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