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提升执行质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提高司法满意度和公信力,玉门市人民法院抓住“秋收”的黄金时节,陆续打响执行攻坚战号角。
事情起源于白某某与周某某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经玉门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周某某于调解生效后偿还白某某欠款两万余元。调解生效后,被执行人周某某因群众暖气费未及时缴纳无能力偿还煤款,白某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先后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多次查询,均未取得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执行法官得到周某某秋收在际的消息,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释法明理,最终周某某愿意将粮食款偿还给白某某,就此,案件款全部履行完毕。同时周某某还涉及与邮储银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不断努力下,周某某缴纳三万元案件款,剩余部分达成和解协议。
这两起案件的成功执结是我院执行干警把握执行时机,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和善意文明执行,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新思路的又一成功尝试。
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法院将再鼓干劲,再添举措,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将 “执行风暴”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圆满完成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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