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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法院:生父继父争夺抚养权、 法官倾情调解化纠纷

来源:肃北县法院 作者:雪花 责任编辑:肃北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1/11/8 15:27: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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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某和妻子额某离婚后,女儿沙某额某一起生活。2014年,额某张某再婚,与额和继女沙某关系十分融洽。去年年底,意外不幸去世。在前妻去世后,巴某便找到了,要求将沙某带回自己抚养,但遭到了的拒绝,巴某为此将告上了法庭。

张某认为,自己和沙某形成的继父女关系,不会因为的去世而解除或者消失,自己和沙某已建立了深厚的父子之情,自己愿意抚养她长大。但亲生父亲则坚持孩子要由自己抚养。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充分尊重孩子意愿的前提下,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注重法律释明与情理感化相结合,多次召集某与某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解除某与某的抚养关系,某由原告某抚养。至此,原、被告一场争夺孩子抚养权纠纷的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法官寄语:子女抚养,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法院的调解或判决只是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孩子未来的成长仍需父母共同关爱和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