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法院巡回法庭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与乡镇、村、社区密切联系,与司法部门通力协作,积极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格局,干警们走村入户到百姓家中巡回审理案件、调解纠纷,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源头,不断增强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2020年6月份,巴某将100只母羊承包给图某,约定承包期限为一年,2021年6月承包期限到期,巴某欲将羊群要回时,却屡屡遭到被告图某拒绝,巴某遂将图某起诉至法院。肃北法院受理此案后,巡回法庭的干警们驱车前往220公里外的图某草场上审理案件,交谈中,被告图某说出了事情原由,2020年6月,被告图某在放牧途中,羊群过河时部分羊只被湍急的水流冲走,造成损失。被告图某因担心受到原告哈某责难和承担赔偿,故而拖延迟迟不肯交付羊群。
承办法官听后,纠正了被告图某错误的认识,让被告图某明白了自己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在法官的见证下,图某将现有的80只羊当场归还给原告巴某,并约定:图某将剩余20只母羊于2021年12月20日之前归还给巴某。
肃北县巡回法庭将固定收案和巡回审判有机结合,深入牧区从事司法审判和服务工作。真正将司法触角延伸到了基层一线,实现了从过去的“马背法庭”到现在的巡回审判的转化,使案件审理的效果得以提升,使司法的公平正义得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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