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愿意替我儿子还钱,你们把我儿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解除吧……”近日,金塔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失信被执行人的父亲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原来,被执行人杨某于2015年承揽了位于金塔县的某项工程后,与申请执行人张某达成协议,约定由张某自筹资金并组织工人为该工程安装消防设施。2017年10月,双方对该工程款进行了结算,杨某应向张某支付工程款13万元,已支付5万元,下欠8万元。此后,杨某又向张某支付1.6万元,下余6.4万元杨某承诺宽限时日还款。但杨某言而无信,迟迟不愿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张某诉至法院。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杨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杨某也并无主动还款意愿,遂依法将杨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网页发布等方式予以曝光。杨某父亲通过网络得知其子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非常着急,也十分羞愧,于是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履行了剩余还款义务。
近年来,金塔县法院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定期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线上线下加大曝光力度,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有效震慑,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保证了胜诉权益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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