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10日 星期二
  • 关注:
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金塔县法院:微信银行账户冻结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张倩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1/11/12 15:18:05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法官,我马上就还款,麻烦您解除我微信支付和银行卡的冻结吧!”近日,金塔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电话正是该院受理的三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安某打来的。

安某是该院三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使用网络查控系统对安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银行卡中有少量存款,遂依法对安某银行及微信财付通账户等进行了冻结,限制其支付行为。当安某再次使用微信支付时,却发现聊天窗口弹出了一条“特殊”的消息:“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以及法院执行文件的要求,您的微信零钱内资金已经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虽然冻结的金额有限,与欠款还相差甚远,但是银行及微信账户被冻结后,对其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安某遂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履行了三起案件执行款3.6万元的还款义务,并请求法院早日解冻自己的银行卡及微信账户,至此三起执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移动支付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金塔县法院紧随当下移动支付趋势,大力推行智慧执行系统建设,让网络办案更智能。实现对微信钱包、支付宝账户、银行存款的网络查询、网络冻结、网络扣划“一体化”,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定义务,极大地提升了执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