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再一次突如其来的疫情,不仅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一次挑战,也是对营商环境的一次考验。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下,做好法院工作成为人民法院亟待解决的新课题。我院始终坚持防疫日常工作同频共振,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两手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安全、合法有序地开展工作。
2019年蒋某与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蒋某将其所有的位于玉门市新市区某处的住房出售与刘某,刘某支付112000元,剩余110000元于同日出具欠条一张,并承诺于2020年10月31日付清。约定期满后刘某仅向蒋某支付30000元,剩余部分迟迟未付,蒋某便到法院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法官多次电话约谈,终于让双方自行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通过司法确认达成的调解协议,约定于2021年9月30日付清。但是疫情突如其来,受疫情影响刘某经营状况也不是很好,在了解刘某的状况及困难后,法官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多次通过电话方式组织协商,最终履行了全部欠款。
防控就是责任,担当就是使命。疫情期间,诉调对接中心已通过电子平台解决多起案件,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官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强制执行是实现权利人权益的重要方式,但义务人的合法利益也不容忽视,疫情防控的常态化也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是更严峻的考验,玉门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做到疫情防控、日常工作两不误,竭尽全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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