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8日以来面对新冠病毒疫情突发,玉门各地实施了严格的交通、人员、车辆等管控措施,有效遏制了疫情的进一步蔓延,也为玉门市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了新挑战。为解决因疫情致使案件不便现场执行的问题,法院执行 局运用线上执行等手段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不掉线”。
潘某与郑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10月,潘某以做生意为由向玉门农商行贷款,郑某系潘某的担保人。贷款合同到期农商行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将潘某、郑某诉至法院,调解书生效后,潘某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农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当事人不便出行,便采用短信、电话、微信等方式“隔空”办案。执行法官通过邮寄送达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通过电话对被执行人郑某耐心劝说,讲清银行贷款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责任和连带责任,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上了失信“黑名单”得不偿失,还要影响出行、贷款、孩子上学就业等。郑某起初态度还很刚硬,经过法官的释法才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不再心存侥幸,如数将案件款25万元打入执行专用账户,该案得到顺利执结。
该案执行标的虽然不大,但是道德信贷不是别出心裁,而是本真回归,“诚信”也是最好的担保。如果在为别人提供担保后,借款人日后没有能力还款,担保人是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担保人承担的责任重大,建议大家平时不要轻易给别人提供担保。据统计自10月18日以来,玉门法院线上结案162件,共发放案款94笔,金额2113284.67元。
疫情防控不放松,执行工作“不停工”。玉门法院执行干警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要求,将强化线上执行,积极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执行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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