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0日,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待了一位特殊执行案件申请人,之所以特殊,那是因为他手持一面鲜红的锦旗,原来他是专程来到玉门法院,感谢玉门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心系民生、公正执法,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
事情源于2018年3月,申请执行人罗某与他人合伙承建被执行玉门某公司的办公楼、餐厅、住宅楼等。工程施工后,申请执行人组织工人进场,开始建设。施工一月后,需要支付工人劳务费时,被执行人以资金紧张为由,一直拖欠支付,申请执行人便自行垫付劳务费用,付清工人工资。后因被执行人原因造成建设施工材料未能送达,导致工程停工,并造成拖欠罗某工程款一百余万未付,协商不成,罗某起诉到玉门法院,玉门法院判决被执行玉门某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罗某一百余万。
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罗某向玉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玉门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等相关文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依旧消极履行,拒不来院申报财产、配合法院执行。期间,执行局组织骨干力量,攻坚克难,采取各种执行措施查找财产、法人下落,并将被执行人法人、企业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最终,被执行人屈于强大法律震慑,强制措施的压力,放弃逃避债务的幻想,主动委托代理人来院,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给付案件款。至此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三年光阴如水流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期间执行局法官们辛苦办案、秉公执法,克服重重困难将案件圆满,让申请执行人极其感动。申请执行人为表示感谢,制作了一面锦旗,来到法院表示感谢,感谢玉门法院,感谢玉门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心系民生、公正执法,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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