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法院东坝法庭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断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意识,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的原则,将调解优先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立调解是高质量审判的理念,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中,注重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小”法庭搭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平台,以调解优先的理念和大调解格局化解社会矛盾,牢牢抓住调解优先这条主线,追求以和为贵,实现定纷止争,把扎实有效的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司法确认的各个环节,切实将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润滑剂,平息涉诉群众情绪、缓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今年以来,共审结民商事审判案件212件,调解及撤诉154件,调解(撤)率达到72.6%以上,司法确认案件2件。审判职能的有效发挥,为辖区乡镇和谐稳定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以调解婚姻家庭纠纷为基石,维护和谐稳定。针对调解结案有利于婚姻家庭稳定的优势,在调解上下工夫,不断创新调解方法,提升调解艺术,力争通过调解结案。2021年1月至10月底,法庭共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19件,调撤15件(其中调解和好3件,调解解除婚姻关系2件,撤诉10件)。法庭在审查婚姻家庭案件中,以双方感情为“离与和”的分水岭及审理焦点标准,做到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做好调解工作。
二、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为抓手,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法庭人员法律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积极指导各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重点对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调解协议书的制作规范、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审查、人民调解范围等方面加大对人民调解组织人员的指导力度,有效提高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规范性、合法性,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率,为人民群众开辟通过人民调解协议诉前申请确认这一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和解执行实现权利为保障,提升司法公信。以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为主要目标,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抓住机遇积极主动做好案件执行,做到典型案件强制执行和绝大多数案件和解执行相结合,把扎实有效的调解工作也一如既往地落实到执行程序中,尽量在做通工作的前提下,促使案件和解执行或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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