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双方当事人保持网络信号持续畅通,现在开庭!”11月25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金塔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远程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三方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始了一场无接触的庭审。
庭审前,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身处外省,根据省、市、县和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相关规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对该案件进行线上庭审,并对庭审工作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庭审中,法官通过视频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情况和代理律师的委托代理权限,宣布庭审纪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整个庭审历时一个小时,程序完整规范,画面清晰流畅,音质清楚洪亮,双方当事人表述意见未受空间距离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远程开庭的方式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赞许。“线上”庭审便利了当事人,符合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也降低了诉讼成本,充分保障了当事人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金塔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互联网+审判”模式审理案件,在扎实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同时,运用互联网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维权成本,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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