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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法院:离婚之后仍做“朋友” 是否“借钱”法官来辨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作者:马晓婷 责任编辑:瓜州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7 10:49:5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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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锁阳城法庭审理了一起“奇特”的案件,案件标的虽只有2万元,却让法官着实费了脑筋。

原告寇某和被告马某原系夫妻,双方于2019年6月和平分手,协议离婚,但离婚后双方仍保持着朋友关系,经常有微信转账等经济往来,双方于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期间经常相互转账。此后4个月,寇某和马某再未有任何经济往来。2021年2月,寇某转给马某2万元,马某承诺3天内还清,但此后马某并未偿还,并拉黑了原告的电话和微信。寇某无奈,将马某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法官通过认真查实和对比数额,仔细研判了双方经济来往的特点和规律,通过严密的证据分析和逻辑判断,认定此笔2万元转账相距上次转账时间跨度较大,有明显的阶段性和独立性,遂认定双方前期的债务已经结清,最后一笔转账应当系被告向原告所借的借款且没有清偿,故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万元。案件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