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法院认真贯彻上级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审判质效和信息化应用水平为重点,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法院工作层次、提高法院管理水平的一项战略性工作来抓,使信息化在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管理、司法政务管理、便民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得到充分应用,大幅提高了全院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是注重信息化机制建设,着力保障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在提高审判效率、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法院管理、践行司法为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把信息化建设工作同审判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持续健全信息化建设工作队伍管理,在已有信息化管理人员基础上,不断强化信息化技术人员配备,不断加强对信息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先后派人到信息化建设相对领先的张掖市甘州区法院、玉门市法院等兄弟法院参观学习,学习借鉴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拓宽眼界,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二是注重信息化建设质量,着力夯实审判执行工作基础。着力于打基础、利长远,牢固树立“科技强院”理念,主动适应信息化的新形势,不断强化干警信息化观念,深化信息化认识,营造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浓厚氛围。加大经费投入,改善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系统,确保了信息化建设顺利开展,管理逐步实现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的目标。同时立足新建审判法庭建设实际,申报了配套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科技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布线、数字审委会、视频会议室、中心机房、集控中心、网络与安全等内容,在该项目的规划上,充分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在功能上强调基础性和实用性,在实施上强调阶段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坚持新建和立旧并举,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
三是注重信息化成果应用,着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依托一站式建设,积极推动电子诉讼的应用,全力打造司法公开和网上诉讼平台,不断实现服务便捷化,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加大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宣传力度,运用诉讼服务中心“智慧”平台,实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自动关联,为群众提供了标准一致、数据同源的诉讼服务。同时,利用信息化辅助,以电子案卷为抓手,以实现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自动化、智能化为目标推进审判执行和司法管理,推动司法工作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工作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司法审判,通过“指尖立案”、“隔空庭审”、“在线审执”等“零接触”方式办理案件,确保了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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