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远赴外地开庭 彰显司法关怀
近日,阿克塞县人民法院法官及人民陪审员、书记员一行5人远赴兰州,开庭审理了一起行贿罪案件。这是阿克塞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的真实写照。
被告人马某犯行贿罪一案,阿克塞县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几经波折得知,被告人马某身患疾病卧床不起,无法到庭参加庭审。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人身体问题,决定开车前往兰州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本案,虽然此司法成本较大,但是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本着“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的原则。承办法官决定到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此案。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马某借用某路桥公司建筑资质,承包了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后,为尽快与发包方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并取得工程预付款和工程结算款,被告人马某向时任东乡县县委书记高某行贿四次,共计折合人民币356.05758万元,请托高某为其提供帮助。高某收取钱物后为被告人马某承揽的公路工程项目等事宜提供了帮助。被告人在立案追诉前,主动向侦查机关交代了犯罪事实。
最后庭审结束后,因还需进一步完成其他程序性事务,本案择日宣判。阿克塞县法院法官远赴千里开庭的举动,既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也体现了浓浓的司法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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