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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法院:房产转让引纠纷 五年矛盾一朝解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作者:程万兵 责任编辑:瓜州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22 15:11:3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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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成功调解处理一起房地产转让纠纷案件,使困扰当事人五年之久的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

2016年11月,原告李某与被告某资源公司签订了场地及房屋转让合同,被告将土地及房屋等转让给原告。合同签订后,被告向原告交付了土地、房屋、场地,原告在给付部分转让费后就投入建设使用。使用过程中,原告发现被告将人行道、路面的占地面积均计算到了转让面积中,面积存在严重瑕疵,而且被告对人行道、路面所占面积也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无法独立行使权利,原告遂拒绝支给付剩余转让费,被告“卖了”地却回笼不了资金。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虽经多次协商,但都因双方互不让步而无法达成一致,时间已达五年之久。2021年10月,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转让合同、退还已付的转让费48万元,支付违约金14.4万元、赔偿建设房屋费用15万元。

案件开庭过程中,经审理查明,被告转让给原告的土地面积中确实包含了人行道、路面的占地面积,但该人行道、路面亦属被告有偿取得的并修建的土地。如后期涉及拆迁、重新规划,该土地上的权益仍然属于受让人所有。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亲自勘查现场并进行实地测量,围绕案件总转让面积、总转让费、剩余转让费的给付、办证、面积误差差价、违约金、维修费等问题对双方逐一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就总转让面积、办证面积、不办证面积以及总转让费、剩余转让费、违约金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法官务实耐心的工作作风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