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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法院:法官调解促和谐 当庭给付快履行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作者:寇燕燕 责任编辑:瓜州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24 14:28:4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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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南岔法庭成功调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为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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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杨某与被告张某系同村村民,两家耕地相邻。2020年5月,被告在浇灌玉米地时,水溢出流进了原告的棉花地,因水中存在药物残留,致使原告尚处于幼苗期的棉花受损引发纠纷。事后经村、镇两级多次调解,均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诉至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调解处理此案更有利于化解纠纷,便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但双方情绪激动,分歧较大,调解未果。在第一次开庭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庭审掌握了双方的争议焦点,便前往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在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后,便再次组织双方开庭。在第二次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情绪有所缓和,遂抓住有力时机,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清利害关系。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给付原告棉花损害赔偿款5600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