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和引领全院干警为民服务、担当作为,12月29日,金塔县法院组织开展了传承学习“胡杨精神”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践行胡杨精神。
通过观看金塔县防风固沙生态绿化工作纪实专题片《绿色丰碑》,让全体干警一起见证了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一代又一代的金塔人民为了抗击风沙、改善家乡环境,成立国营潮湖林场,主动开始植树造林,防风治沙,经历几代人民的辛苦劳作,在县城西建起了一片数万亩的风沙屏障的艰辛历程。现在,六十多年前栽植的胡杨已经变成棵棵参天大树,挺立在沙漠戈壁,成为为我们阻挡风沙的英雄。观看影片的过程中,不畏艰难,顽强拼搏的“胡杨精神”也悄悄在干警们心中生根发芽。
榜样从未远离我们,就在我们的身边。前辈们不畏艰险,战天斗地的勇气和精神激励着我们砥砺奋进。通过此次主题教育,干警们深受感动,也备受鼓舞。他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深入践行胡杨精神,学习前辈治沙造林不畏艰苦的奋斗精神,把胡杨精神转化为促进法院工作的实践和动力源泉,为美丽金塔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