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的孩子还在上学,我听说纳入失信名单后会对孩子上学、就业有影响,我现在马上还款,您能不能给我解除了”,迫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压力,近日被执行人高某某主动通过微信交纳3万余元的案件款,两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人杨某念及与高某某的朋友情分,将3万余元借给了高某某,2年多时间过去了,高某某一直未有还款意向,多次催要未果,杨某不得不将高某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于是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先后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多次查询,均未取得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执行法官数次找寻被执行人下落未果,遂将被执行人高某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的执行措施。时隔半年后,被执行人高某某主动“露面”,恳求法院将“黑名单”解除,经过一番了解后,被执行人不情愿的说出了原由,“他害怕纳入失信后会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并主动联系执行法官,通过微信转帐的方式将欠款还给了杨某。
另外,高某某还涉及与王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法院的强制措施下,高某某主动缴纳6000元案件款,至此,两起案件成功执结。
玉门市人民法院通过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加大惩戒力度,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使失信者心有所戒,行有所敛,违有所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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