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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酒驾?玉门法院判处5被告人刑罚

来源: 作者:梁鸿 责任编辑:玉门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2/1/4 10:06:3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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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对驾驶人员及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带来的危害不可小觑,然而,仍有部分“老司机”依然我行我素,枉顾国家法律。12月89日,玉门市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5起危险驾驶案件,其中3名被告人被判处实刑、2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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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公诉人分别宣读各案的起诉书及量刑建议,审判员重点审查5名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以及具结书的合法性并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被告人王某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朱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徐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受过刑事处罚,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魁某某、铁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5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意义,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判不上诉。

法官有话说:

“酒驾司机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危险驾驶的危害,不仅仅威胁着不特定正常行驶车辆和行人的安全,而且威胁着其他无故家庭的幸福,同时也会损害自己的家庭幸福。上述5人付出了沉痛的代价,甚者还得在拘留所“过年”,正所谓“酒后驾车、锒铛入狱、抛家舍业、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