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8日,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顺利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悉,袁某某等四人于2021年6月随王某在玉门东镇一工程处从事建筑工作,工程结束后,尚有4万余元的劳务工资未被支付。袁某某等四人于2021年8月将王某诉至玉门市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付清所欠劳务费。但王某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袁某某等四人于2021年11月2日将王某再次诉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仔细审阅了案件,了解到4名农民工的4万余元血汗钱,关系着4个家庭的生计。为此,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传唤被执行人王某,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且劝说王某要换位思考,体谅农民工兄弟的生活所难。经过反复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王某承诺会尽快凑齐执行款。两周时间过去了,执行法官多次催促王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王某一直迟迟未有行动。为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的线上、线下查控,通过采取冻结银行卡、微信等强制措施,致使被执行人意识到一时的逃避并不能对抗法院生效的判决和执行法官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只得伏法认输,当即联系执行法官,将执行案款汇入到了法院执行款专户。随后,执行法官将案款分别发放给了袁某某等四人。至此,这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经过执行法官的高效执结效率下,仅16天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欠薪事关民生大事。玉门法院下一步将继续保持对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的执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确保及时高效保障民生权益福祉,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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