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的缓解,玉门法院审判工作也有序展开。2021年11月15日,玉门法院刑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这是疫情缓解后的第一场提押被告人庭审,法警大队结合庭审案件性质、诉讼参与人数及范围、旁听人数及范围等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与周密的安全保障预案。
接到派警任务后,保障开庭的司法警察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佩戴防疫面罩后前往看守所提押被告人。庭审前对旁听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行程码和健康码的核查,安检后进入旁听区。庭审过程中,司法警察严格规范执法,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面貌和高度的警惕,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高效完成庭审任务。
法警大队法警始终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切实保障了法院干警和涉诉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全力保障全院审判执行工作有序推进。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