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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酒泉日报:发挥职能作用 融入发展大局——酒泉中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实

来源:2022年1月18日酒泉日报3版 作者:王丹 责任编辑:酒泉中院 发布时间:2022/1/20 16:01: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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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着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

                        

建机制 保障制度更完善更健全

 

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作为,从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入手,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标省委政法委制定下发的《甘肃省政法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出台《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十项措施的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贯穿法院工作全流程、各方面。

 

谋实事 服务企业有力度有效果

 

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握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坚持公平平等理念,服务好中小微企业,着力营造“重商”“兴商”“亲商”的法治环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酒泉实际,善意文明执法,建立领导干部一对一企业联系点,加强沟通,做好帮扶,以实际行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金塔某光电公司破产重整案时,做到“破”中有“产”,维持企业继续经营的同时,招募重整方投资70715万元,化解29家债权人10多亿元债务。该案入选2020年度全省十大典型案例和2021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涉公司类案件7776件,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7046件。联合人民银行酒泉支行、银保监酒泉监管分局成立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提升民营经济司法服务保障水平。

3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涉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90件。案件连续多年入选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大司法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有效规范行政机关文明执法。

                       

出实招 打组合拳厚植法治沃土

 

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公安、检察、司法及社会其他力量联动,逐步构建“党委领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多元并举”的共建共治共享纠纷解决网格体系,完善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通报反馈等制度,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为保障酒泉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自助移动终端设备建设,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服务。去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跨域立案372件,网上立案1883件。

据了解,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共有干警92人,成立对接调解组织96个,特邀调解员101名,设立调解室30个、在线调解室9个。2021年,全市法院系统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4793件,结案23309件,调解案件6144件。建立常态化联系企业制度,深入了解企业经营存在的困难和司法需求,帮助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组织法官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集中开展民法典、知识产权和金融纠纷案件专题辅导,让法律进企业活动取得实效。

去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全省政法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为抓手,结合工作实际,找准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