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新年上班第一天,家住三道沟镇的杨某将一面印有“为民讨薪办实事 公平正义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瓜州县法院,“我自己要了三年都没有要来的工资,法院用这么短的时间就给我们执行来了,真的是太谢谢了,为我解决了大问题。”
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间,申请人杨某受被执行人瓜州县某建材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余某雇佣从事劳务,经双方结算后,瓜州县某建材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余某因未能及时支付工资而给杨某出具了欠条。杨某多次催要未果后瓜州县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法院调解结案,法律文书生效后,瓜州县某建材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余某依然没有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使杨某的工资尽快得到兑现,瓜州县法院高度重视,由副院长陈天明负责办理此案。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及时采取执行措施,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上均无存款,建材公司也早已人去楼空,被执行人余某也回了老家湖北,且因身体原因在住院透析,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功夫不负有心人,后在执行法官的多方联系下,终于与该企业的另一负责人王某取得了联系,在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法律法规及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具体执行措施后,该负责人缴纳了全部案件款,案件执结完毕,杨某在新年伊始,就拿到了自己的全部工资。
近年来,瓜州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在执行工作中,始终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加快重点领域案件办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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