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金塔县人民法院吗?我是21号上午那个案子的原告当事人,我现正在河北,因疫情管控,可能没法到庭,请问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
1月17日,金塔县人民法院羊井子湾法庭接到这样一通电话。经核实,该案排期已定,双方当事人均已送达,一切准备就绪。临近春节,且河北疫情发展情况未知,为了不影响后续案件的排期,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切实解决当事人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庭的实际困难,办案法官决定实行网络“云开庭”,经联系进行沟通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
1月21日上午,办案法官、书记员、被告当事人落座,当庭视频连线原告当事人,法槌落下,一起网络开庭案件拉开序幕。原、被告公司因业务关系长期往来,2015年至2018年期间,双方陆续签订了十余份《买卖合同》,被告自原告处采购机器及配件若干,但下剩70000元货款至今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及时支付所欠货款。庭审中,在办案法官的协调沟通下,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最终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圆满落下帷幕。
金塔县人民法院“云开庭”实施已久,尤其在各地疫情频发时期,努力为疫情管控地区当事人解决诉讼需求,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更集约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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