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微信快速妥善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到位执行款240余万元。
申请执行人甘肃某科技公司与被执行人甘肃某投资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甘肃某科技公司前往酒泉中院诉讼服务大厅称公司与甘肃某投资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甘肃某投资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公司无法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要求立案执行。因春节假期即将来临,诉讼大厅工作人员遂即与执行局执行人员进行了沟通,并于1月20日立案,同时将相关案件材料转交至中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甘肃某投资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联系沟通,告知其不按期履行执行义务的种种不利和法律后果,经协调被执行人甘肃某投资公司愿意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执行义务。因被执行人甘肃某投资公司所在地未在酒泉,按照传统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在节前将案件款执行到位,执行法官遂与被执行人甘肃某投资公司相关负责人互加微信,将案件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通过微信以PDF格式文件向其进行了送达。被执行人甘肃某投资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七日内将拖欠的工程款全部交付至酒泉中院执行款账户。1月29日,酒泉中院执行局将执行到位的执行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甘肃某科技公司。
在收到全部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甘肃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非常感慨地说: “拖欠近十年的工程款,酒泉中院在不到十天的时间内就全部执行到位,太感激了,我终于可以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完了,我也可以过一个安心的春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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