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下午,肃北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申请人刘某当场支付了申请人马某劳务费1100元。
2021年11月被申请人刘某在申请人马某经营的店内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了装潢,产生各项费用共计1400元,刘某向马某出具了欠条一份,并约定付款日期,但刘某未按约定向马某支付欠款,后在马某的再三催要下,被申请人通过微信转账向马某支付300元,剩余1100元经马某催要无果后便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至法院。
为快速高效解决纠纷,经当事人同意,该案委派法院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因申请人提供的电话无法联系到被申请人,法院干警与特邀调解员按照申请人提供的地址上门向被申请人送达了相关材料,并现场进行调解,释法析理,讲明利害,被申请人当即表示要支付剩余欠款,并现场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
肃北法院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加强诉源治理,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能动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减轻当事人诉累,减少诉讼增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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