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敦煌市法院法警大队协助瓜州县法院圆满完成一起6名被告人的庭审保障工作。由于该案中的5名被告人在敦煌市看守所羁押,故开庭地点定在敦煌市法院。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酒泉中院向敦煌法院法警大队发出调警令,要求抽调警力协助执勤,保障庭审安全。
接到调警令后,敦煌市法院法警大队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结合大队警力的实际情况,选派7名经验丰富的法警协助兄弟法院完成此次庭审警务保障工作。要求每名抽调法警做到听从指挥、服从命令、提高警惕、动作规范、用语文明。
在1天的庭审活动中,敦煌法院的司法警察按照计划和分工,克服各种困难,着装整齐、精神抖擞地与兄弟法院法警队同志通力配合,圆满完成了刑事庭审及警务安全保障任务。
异地调警作为人民法院法警工作的一项重要机制,可弥补一方法院面临安检、押解、看守、值庭等司法警察警力不足的问题,集中警力开大庭、办要案。今后,敦煌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将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能战斗的精神,在完成本院各项保障任务的基础上,认真执行调警命令,落实调警任务,为庭审提供坚实有力的警务安全保障,为刑事庭审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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