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下午,在敦煌市法院立案庭庭长吴刚办公室内,当人民调解员张桂雄将3000元现金交到65岁的放羊老人安某手中后,老人一展愁眉,露出了笑容。金额确认无误后,安某及陪同前来的家属和工作人员一一握手表示感谢。
安某,现年65岁,一直以放羊为生,2019年1月通过介绍,来到杜某家中放羊,双方约定工资4000元每月。2021年2月10日,经双方结算,扣除杜某已支付的1000元,杜某尚欠安某工资3000元未给付。安某眼看着欠条中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经过多次催要,杜某还是没能给付工资,心急如焚。面对自己的劳动所得不能兑现,3000元工资一拖就是一年之久,安某的身体也每况愈下。人民调解员张桂雄了解到这种情况后,及时与杜某取得了联系,向杜某诉说了安某年事已高以及长期讨要工资的艰辛,杜某表示拖欠了安某的工资不是有意为之,愿意立即给付安某剩余工资3000元,让老人安心。经过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安某拿到了应得的工资,撤回了对杜某的起诉。
近年来,敦煌市法院高度重视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工作,在办理相关案件时注重运用好调解手段,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收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