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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法院:警车载执行,绿叶衬红花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刘洋、陈小俊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2/2/23 8:44:5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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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敦煌市法院执行局召开庭室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邱旭桐出席,由执行局负责人主持,执行局全体干警参会。

会末,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就做好执行车辆后勤保障,加强车辆安全管理,促进安全、规范用车,党组成员、邱院长再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驾驶员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车辆服务,绿叶衬好红花。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驾驶员虽然是法院的一名普通干警,但每次出车都展现着法院的形象,不仅要不断提高驾驶技能,更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

二是在无出车任务时,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保持车辆外观干净整洁,及时发现、处置车辆故障,发现隐患立即向领导汇报修理解决,防患于未然,做好备勤,不因车辆问题延误执行时机。

三是规范驾驶,安全第一。警车虽然属于特种车辆,但在执行一般公务时更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车,不开快车,不酒后驾车。

四是规范使用警车警灯、警笛等警用设备。切实从车辆任务实际出发,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严格执行警灯警报器的使用规定,非执行紧急公务时不得使用警灯、警笛,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是转变工作作风,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用。一方面,法院警务车是执行、调查、送达等公务专门用车,严禁任何人用警车办私事,一经查出,用车人和驾车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另一方面,执行工作虽然紧急特殊,但也不能私车公用,严格开公车、办公事,树立良好的执行形象。

目前,执行局常驻车辆两辆、驾驶员两名,通过院局领导的日常提醒、驾驶员的谨慎驾驶,平均每年出差20余次、每辆车年均行驶3万余公里,无论是乡野道路还是柏油马路、无论是晴空万里还是恶劣天气、无论是常规工作还是加班夜车,车辆保持全勤,有效的保障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两位驾驶员表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记院局领导指示,继续做好车辆保障,甘当绿叶,服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