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瓜州县人民法院锁阳城法庭抓住务工人员尚未外出的有力时机,果断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2020年9月,被执行人李某以经济纠纷为由强行将申请执行人朱某的1.2吨黑枸杞扣留。朱某报警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李某拒不返还。2021年3月,朱某起诉至瓜州县法院锁阳城法庭,法院判决李某返还朱某1.2吨黑枸杞(或赔偿5.64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绝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李某一直外出打工,长时间无法联系。执行法官前往李某家中,但其家人态度恶劣,辱骂执行干警,挑战司法权威。2022年春节过后,执行法官抓住李某回家过春节的有力时机,在制定详细执行预案、做足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果断行动,前往李某家中。面对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和明确释法,李某仍不思悔改,以各种理由抗拒执行,态度十分恶劣,明确表示拒不履行义务。鉴于此,法院依法决定对李某司法拘留15日。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