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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法院:交通事故造纠纷 线上调解化矛盾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李晓双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2/3/11 10:04: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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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七里镇法庭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三方发生的交通事故。

茹某驾驶其小型轿车,沿国道215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某路口处向南左转弯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和李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三方受伤,三方车辆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茹某与张某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李某无责任。茹某与张某都投保了交强险,因该案件涉及三方,并且涉及不同的保险公司,私下无法达成和解,李某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遂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和茹某以及其各自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件后,立即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相关诉讼材料,了解到双方都具有调解意向,遂展开调解。调解过程中,由于张某现位于疫情风险区域并进行隔离,无法到庭参加调解,承办法官立即启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调解。由于本案涉及三方、两个不同的保险公司,调解难度大。经承办法官耐心释法后经过两次面对面视频调解沟通终于调解成功,并且茹某当天就履行了该调解协议内容,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保障了当事人权益。

下一步,敦煌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利用司法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将诉讼调解和社会纠纷化解紧密结合,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成为当事人“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