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申请执行朱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是被执行人长期不在敦煌居住,下落不明,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法将其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查询,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773元,依法扣划并发放申请人,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年了,近日申请人刘某偶得线索,被执行人在阿克塞阿勒腾乡牧区打工放牧,但具体地点不详。接到该提供执行线索,执行干警为核实线索信息,立即行动,前往阿克塞阿勒腾乡牧区。
阿克塞阿勒腾乡牧业区位于阿尔金山高原,平均海拔2800米以上,深山戈壁,空气稀薄、地广人稀、放牧点只是流动的帐篷,只有方向没有直达道路,没有固定居民点,手机也没有信号。
当被执行人朱某看到执行干警时,惊讶的说到“呀!没想到,这么远,你们都能找来啊”。经核实,被执行人因近三年家庭成员出现重大疾病,店铺又经营不善,背负债务多,自己又无一技之长,无奈只能打工放牧还钱。执行干警对其深山躲债的做法予以批评教育。后申请人表示谅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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