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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疫情当前“执行委托”助力案件执行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李朝晖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2/3/18 16:47: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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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这边是张掖市xxx人民法院,你院的执行委托我院已经收到,请按要求补充材料,我院将尽快办理并回复。”“太感谢你们了,我们因疫情近期无法外出,要是没有执行委托系统,真的太误事!”

这是一个普通的电话,但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对金塔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来说,犹如雨后见到了彩虹般喜悦。近期,因为省内疫情反复,且本县区域内确诊1例阳性病例,金塔县法院迅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并积极组织人员配合全县疫情防控的同时,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也并未因此止步。但是突如其来的疫情愁坏了执行法官,疫情防控期间县内部分区域道路实施了封控,部分执行措施却必须在线下进行,而且要尽快实施,个别案件执行也因此而陷入两难,特别是近期立案的保全案件,更要求高效完成。李某申请诉前保全张掖某公司账户中存款40万元,明确向法院提供了被保全公司的银行账户及开户网点,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由于诉前保全只能线下冻结账户资金,法律规定保全案件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所以执行法官准备驱车前往张掖,但执行法官准备出发时,却因疫情受阻,情急之下,执行干警将执行事项通过执行委托系统进行了线上委托,上传了必要的法律文书,很快受托法院就接收了上级法院转发的委托事项,及时进行了核查、办理,并向本院回复,该案件得到了及时执行。

执行委托系统并不是新的执行应用系统,近年来,金塔县人民法院通过该系统每年委托、受托执行事项近200余件,但是非常时期,赋予了执行委托系统应用特殊的意义。执行委托系统的应用让执行干警真正做到了免接触、防扩散,有效制止疫情因人员流动而传播,同时也让干警少奔波、多办事,把时间有效利用在更多的执行案件中,促进了各法院之间沟通协作,通过线上、线下密切配合及时处置当事人财产,加快案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