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法律程序。以往办案人员一般会采取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邮寄或者直接到当事人的居住地送达等方式。
今年以来,金塔县法院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电子送达的规定,经与当事人沟通同意后,对具备使用裁判文书电子送达条件的案件当事人,依托统一送达平台,以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当事人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近期,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金塔县法院原有的工作节奏,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降低感染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金塔县法院对具备使用裁判文书电子送达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尽量说服其采用电子送达,此轮疫情防控期间,金塔县法院电子送达裁判文书20余份,有效避免了人员聚集,又确保了法律文书送达效率。
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裁判文书的电子送达为民事案件办理提供了积极助力,有效克服了防疫管控带来的出行不便,保障了审判工作高效运行,更维护了疫情防控的良好局面。金塔县法院将不断创新裁判文书电子送达工作机制和措施方法,在节约送达成本的同时,进一步提高送达效率,切实发挥电子送达省时、省力、省成本的优势,为当事人提供司法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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