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敦煌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让纠纷有效化解在诉前,推动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2019年7月31日至2021年5月31日,原告敦煌市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与被告敦煌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订了《酒店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将酒店二楼及三楼各一间办公室出租给乙方,并约定租赁费在合同到期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期限届满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部分租赁费,下剩12400元租赁费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敦煌市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敦煌市人民法院委派特邀人民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按照诉前流程,详细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引导双方当事人有序表达诉求,对证据进行分析梳理。同时调解员对《民法典》中关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纠纷适用的相关法条进行说明和解析。经过两小时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签订了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书,协议租赁费将在十五日内一次性给付完毕。
敦煌市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诉源治理、诉调对接工作,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为群众提供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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