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金塔县法院院长刘平担任审判长,与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4起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
开庭前,审判长仔细阅读案卷材料熟悉案情,认真撰写审判提纲,积极做好庭前准备。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本着公开、公正、合法的原则,依次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审判长逻辑严谨,语言精准,思路明确,庭审过程规范有序,环环相扣,条理清晰,充分展示了资深法官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在充分听取公诉人意见和被告人意见后,经合议庭评议,4起案件均当庭宣判。
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积极落实了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工作机制,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为全院法官、法官助理做出了表率,树立了标杆,充分发挥了“领头雁”效应,带动了全院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切实增强了全院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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