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高效便民的工作,让当事人如沐春风,也吹散了片片愁云,向您致敬,向法院致敬”。这是远在西安因疫情无法到庭阅卷的被告代理律师,在法官通过云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后,通过微信向承办法官回复的信息。
近日,敦煌市法院受理了张某诉刘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张某在敦煌,刘某以及委托代理律师在西安,因刘某对张某在庭前所做的伤残鉴定有异议,想要进行重新鉴定,但是刘某的代理律师因为疫情无法到庭阅卷。本案所涉证据尤其是原告提交的证据较多,为了案件程序顺利进行,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沟通,确定通过云法庭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开庭前,承办法官逐页拍摄了证据并上传至云端,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节省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时间。
疫情期间,我们不放松“防疫”,更不放松案件审理。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我们通过微信、云法庭、移动微法院等各种方式,进行送达、调解、证据交换等诉讼程序,保证当事人依法、公正参与诉讼活动,让当事人感受到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在这样的特殊时期,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也为法院办理案件传递了司法温度,彰显了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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