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去向不明
怎样才能追回欠款
别急
敦煌市法院执行干警的一个操作
不但让“消失”的被执行人主动现身
还偿还了欠款
2019年至2020年吴某经营蔬菜批发店期间,张某多次在该店赊购蔬菜,经双方结算后,张某为其出具欠条一张,金额为33462元,并约定还款期限。之后,欠条到期,吴某追讨欠款无果,随将张某诉至敦煌市法院。2021年11月26日吴某与张某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达成诉前调解。但是后来,张某未按民事裁定书履行确定的义务,2022年3月份吴某向敦煌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张某去向不明,执行干警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均联系不到张某,敦煌市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张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及时查控,冻结张某的网络资金账户及银行账户。
刚刚冻结被执行人的账户,执行干警就有了意外收获。原来,张某发现账户资金被冻结后,主动联系了执行干警。在电话中,执行干警耐心向被执行人张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经过耐心劝导,张某表示会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张某就来到法院交纳执行款10000元并和吴某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分期履行偿还欠款。至此,案件圆满和解。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